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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四十三期碳交易员培训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7 20:07: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3
核心提示:2022年06月27日关于关于召开第四十三期碳交易员培训的通知的最新消息:一、培训项目背景2020 年 9 月 22 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


一、培训项目背景

2020 年 9 月 22 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 年 7 月 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市场配额总量约 40 亿吨,市场容量约 1000 亿元。首批两千余家电力企业进入市场交易,中国全国碳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

借着政策契机,为满足未来市场人才需求,培养掌握碳交易 各项技能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广碳所开展碳交易员培训,助力全国碳市场及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并为国家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提供能力建设和人才支持。

二、培训组织机构

主办: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2.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三、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

(1)重点排放单位(包括新拟纳入行业)的管理人员与执行人员;

(2)各级政府、公共事业单位负责环保、低碳规划、监督、

管理的负责人;

(3)各类型金融机构节能减排业务主管及业务人员;

(4)环境、循环经济相关教科研单位的技术、工程人员, 节能及环境交易所相关人员等;

(5)关注碳交易发展并有志于普及提升自身相关认识、参与国内碳金融市场并期望从中发掘低碳商机的个人。

四、培训内容、课时及师资介绍

1.培训内容

(1)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重要论述;

(2)碳排放交易制度、碳市场配额核定和分配方法讲解;

(3)碳排放权管理办法与全国碳市场交易规则;

(4)碳普惠制试点建设与自愿减排补充机制;

(5)碳金融创新与碳市场投资

(6)碳排放核查政策要求与规范解析;

(7)结业考核。

2.培训课时

线上培训,每期培训时长 4 天,合计 48 个标准学时。3.培训师资

(1)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专家;

(2)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领导;

(3)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林科院行业资深研究专家;

(4)国际国内专业咨询机构的分析师;

(5)国内碳排放权交易所资深专家和研究员;

(6)国内权威金融机构节能减排业务高管;

(7)权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专家。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方式:北极星学社线上直播课堂

2.课程时间:2022 年 7 月 27-30 日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碳交易员”培训证书,该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http://edu.mohrss.gov.cn/

咨询电话:1339334441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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