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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成功发行 提升能源电力保供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7 10:02:0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62
核心提示:2022年09月07日关于首单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成功发行 提升能源电力保供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的最新消息: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正抓紧推出并加速实施。9月5日,首单中国国新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标志着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能源保供特别债政策部署在银行间


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正抓紧推出并加速实施。

9月5日,首单中国国新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标志着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能源保供特别债政策部署在银行间市场快速落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人民银行、国资委的指导下,交易商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纽带作用,跨前一步、主动服务,争分夺秒协调推进,助力加快释放支持能源保供、稳定经济大盘的政策效能。

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础保障。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上涨、国内电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影响,中央发电企业财务方面较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8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其中提出“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

长江证券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首席分析师张韦华分析认为,一方面,能源保供债将实现对发电企业现金流的额外补充;另一方面,此次能源保供特别债是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中的重要内容,稳经济既需要能源安全的保障,同时也需要发电企业积极对外投资拉动经济的平稳增长。

整体来看,此次能源保供特别债将保障发电企业的稳定经营。资料显示,能源保供特别债设计精准,由中国国新、中央发电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2000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央发电企业,提升能源电力保供能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面对疫情反复、俄乌冲突等内外部超预期因素影响,人民银行、外汇局在4月中旬及时出台“金融23条”举措,明确要求做好能源供应金融服务,确保能源供应安全。8月24日,国常会部署发行能源保供特别债政策后,人民银行、国资委迅速贯彻落实,指导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保“好事办好”。在此背景下,交易商协会积极参与工作方案细化落实。

8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召开“能源保供特别债投融资推介会”,邀请有关部门、中国国新和4家中央发电企业、7家主承销商、11家中长期债券主力投资机构面对面交流。《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实行“专人对接”“一企一策”,规范信息披露,完善主承销商团机制,引导市场化发行。

在各方协作下,能源保供特别债发行工作有序推进,9月5日,首单中国国新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9月6日,中国大唐集团2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挂网公告。

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能源保供特别债具有鲜明特征,得到市场积极支持。

发行情况公告显示,首单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由中国国新作为发行主体,期限5年,嵌入银行间市场中期票据产品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中央发电企业能源电力保供工作。投资人踊跃认购,最终票面利率2.65%,低于同类同期限债券市场平均利率。

能源保供特别债作为稳经济接续政策的重要举措,成功发行意义重大。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能源保供特别债能够助力缓解中央发电企业资金压力,夯实中长期发展基础,支持落实能源保供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中长期资金的注入将增强企业资金实力,助推企业改革转型,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在人民银行、国资委指导下,积极推进能源保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持续发行,加快释放能源保供特别债政策效能。同时,充分发挥好自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探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实体经济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助力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践行初心和使命,展现银行间市场的责任与担当。

 
关键词: 能源 亿元 经济 银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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