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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22MW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1 12:02:0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96
核心提示:2022年11月21日关于上海静安区: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22MW的最新消息:11月1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静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楼宇、园区、市政设施


11月1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静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楼宇、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2万千瓦。全面排摸本区光伏资源,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新建建筑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已建设施按以上标准对可利用面积实施改造,2025年前光伏安装面积占屋顶可利用面积比例不低于50%,教育领域2025年前应装尽装。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已建设施按以上标准实现能改尽改。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道路隔音棚、住宅“平改坡”“坡改坡”等光伏试点。

原文如下: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各功能区: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静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静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静安区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对比2020年下降率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本市下达指标。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九大行动”。

(一)能源低碳发展行动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底线、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楼宇、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2万千瓦。全面排摸本区光伏资源,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新建建筑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已建设施按以上标准对可利用面积实施改造,2025年前光伏安装面积占屋顶可利用面积比例不低于50%,教育领域2025年前应装尽装。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已建设施按以上标准实现能改尽改。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道路隔音棚、住宅“平改坡”“坡改坡”等光伏试点。积极探索江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2.推动能源智慧化体系建设。打造国际领先的城市配电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智能化水平,探索试点钻石型配电网。探索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商业可中断用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充分发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推动南京西路功能区虚拟电厂建设试点。积极推进源网荷储充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积极探索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新型储能技术应用。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科委、南西功能区)

(二)低碳产业体系构建行动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用能效率。

1.深入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低效土地资源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数据智能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推动全区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统筹考虑产业强链补链和集群发展,探索研究区级产业能效和碳排放绩效指南,系统梳理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经济效益和能效水平,适时组织开展低碳评估。有序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楼宇自主开展节能诊断,采用参数标准优化、精细管理等方式持续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鼓励企业根据诊断结果开展设备更新、节能改造或转型升级。对标本市绿色低碳新赛道,将绿色低碳作为产业发展重要方向和新兴增长点,依托重点企业或重点平台,探索创建静安区“双碳”产业孵化器,按照相关规定支持初创绿色低碳企业发展。在上海静安国际创新走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节能服务“双创”平台,培育和引进光伏、智慧能源与智能环保、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服务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服务产业,集聚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节能服务机构。“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和引进1-2家绿色低碳行业龙头或核心企业。探索制订节能服务类产业政策,支持相关企业落地、拓展业务。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投资办、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2.严控“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探索实行“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产业规划、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合理控制数据中心总量规模,向具有重要功能和显著效益的重大项目倾斜,提升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持续提高效益产出要求,单位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优于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督促改造升级,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液冷技术、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力争PUE不高于1.4。加大“上大压小”力度,将规模小、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资源局)

(三)建筑提质增效行动

推动实施各类节能型建筑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

1.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城市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耗能建筑建设。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彻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增强城市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行全装修住宅,鼓励采用模块化部件、组合式设计、易回收和重复利用材料进行建筑内装,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2.做好节能建筑推广。形成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监管体系,到“十四五”期末,确保完成本市下达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目标。“十五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支持本市低碳建筑技术体系试点项目建设。全面执行落实本市居住建筑、各类公共建筑设计能耗和碳排放限额体系,以及土地出让、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要求。持续提升绿色建筑规模,推进苏河湾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在零碳、低碳标志性建筑方面打造示范项目,吸引龙头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机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3.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410万平方米,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4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平均节能率3%以上节能调适300万平方米,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探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改造。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协调,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重复施工,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推动电力少增容。(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科委、区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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