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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出让195.8821公顷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7 12:02:2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2023年07月17日关于浙江温岭市出让195.8821公顷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权的最新消息:7月17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温岭市东部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一、标的概况:1、出让标的:温岭市东部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海域位


7月17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温岭市东部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一、标的概况:

1、出让标的:温岭市东部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海域位于温岭市东南部苍山门外塘海域,距离温岭市区约15km。出让区块宗海面积为195.8821公顷。出让海域北邻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温岭市苍山门外塘区块养殖用海项目,东面松门齐门塘,西面、南面为开敞式海域。见图1出让海域地理位置图、图2出让区块范围。

2、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电力工业用海”(二级类)。

3、用海方式:“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

4、出让海域使用方向:出让区块用于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5、出让年限:21年,自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

6、出让方式:挂牌出让(网络竞价)。

7、起始价:人民币12306万元(不设保留价)。

8、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整。

9、出让用途:光伏电站。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若竞得人非温岭纳税企业,则须在温岭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温岭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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