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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0车用甲醇汽油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480—201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5 12:02:5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75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M30车用甲醇汽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燃料的M30车用甲醇汽油的生产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259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503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 511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792馏分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5096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487汽油辛烷值测定方法   GB/T 628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536石油产品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 8017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GB/T 8018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诱导期法)   GB/T 8019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喷射蒸发法   GB/T 8020汽油铅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1132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11140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17930车用汽油   GB 19592车用汽油清净剂   GB/T 23510车用燃料甲醇   SH 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4芳烃和轻质石油产品硫醇定性试验法(博士试验法)   SH/T 0253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689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3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711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2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3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741汽油中烃族组成测定法多维气相色谱法   DB13/T1286钢质甲醇汽油储罐内防腐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爆指数antiknock index   研究法辛烷值(RON)和马达法辛烷值(MON)之和的二分之一。   3.2   M30车用甲醇汽油 M30 methanol 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s   在汽油组分油或车用汽油(符合GB 17930规定)中加入27%~30%(体积分数)车用燃料甲醇(符合GB/T 23510规定)和添加剂后形成的产品。   注:M为甲醇英文methanol首位字母大写。   4分类和标识   4.1产品分类   M30车用甲醇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7号三个牌号。   4.2产品标识   M30车用甲醇汽油按产品分类应标明下列标识:M30/90号汽油、M30/93号汽油、M30/97号汽油。   5技术要求   M30车用甲醇汽油技术要求见表1。   6试验方法   6.1低温抗相分离性能   取试样各200mL分别置于2只250mL具塞量筒中,将容器垂直放置于已调至-20℃(允许温差±2℃)的冰箱中,4h后取出观察。   6.2常温遇水抗相分离性能   取试样各200mL,分别置于2只250mL具塞量筒中,分别加入0.3mL蒸馏水振荡约2min。常温下垂直放置4h后观察。   6.3其他项目试验   其他项目试验按表1中所列方法进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和取样   7.1.1以同一原料、配方、工艺条件,产品每生产一罐或釜为一批。   7.1.2取样按GB/T 4756进行,取样4L,其中检验2L和留样2L。如车用甲醇汽油中含锰,取样时应避光。   7.2出厂检验   7.2.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为表1中的甲醇含量、馏程、蒸汽压、实际胶质、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水分、低温及遇水抗相分离性能。   7.3型式检验   7.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每年一次;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3.2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7.4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   8.1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GB 12268、GB 13690和GB 190规定进行。   8.2本产品在运输、贮存、加注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管道、容器和机泵,并且这些储罐、泵、管线、计量器的密封件和材质应适应甲醇汽油的要求。储罐应符合DB13/T 1286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8.3凡向用户销售符合本标准的M30车用甲醇汽油,所使用的加油机泵和容器上应标志4.2规定的标识,并应标在消费者易看到的地方。   8.4本产品出厂后,贮存期为三个月。   8.5本产品在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要保证管道、容器、机泵和油箱整个系统干净和不含水,并防止外界水的进入。如果发生相分离,分出的水相应进行专门处理。   8.6本产品属于危险品3类易燃液体,主危险性为易燃,次危险性为有毒,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有关规定执行。   8.7本产品在装卸与加油时,尽量减少蒸汽的挥发。配制,装卸,加油人员应做相应防护措施,不允许口腔、眼睛、皮肤接触本产品,避免吸入有害蒸汽。   8.8本产品着火时应用沙子、氟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石棉布等进行扑救。本产品溢出时,应进行专门处理。   8.9本产品只用于作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不得作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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