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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煤炭不合格单位被责令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8 12:01:3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99

8月14日,北京市质监局联合市环保局对房山区煤炭使用单位进行综合检查。记者了解到,8月3日至今,市质监局已对房山区32家煤炭使用单位的煤炭进行取样检查,初步检测发现,3家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不合格,存在灰分、挥发分、全硫超标等问题。 14日,记者随执法人员赶赴房山,执法单位重点检查了用煤企业环保手续、燃煤贮存场、环保设施运行和煤炭质量检测、进货验收、台账记录等情况,并现场对锅炉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燃煤质量进行了抽样。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期抽样检查的32家煤炭使用单位中,已有22家的检测结果报告出炉,其中3家单位存在不同程度问题。有两家单位的煤炭存在灰分、挥发分超标;另外一家较为严重的单位煤炭中的灰分、挥发分、全硫三项指标全部超标,其中,灰分、全硫均超标100%。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责令上述企业停止使用有质量问题的煤炭,并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同时,“问题”企业在经过一定程序后将在市质监局网站上给予曝光,并列入下次重点检查名单。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本市质监部门共组织对煤炭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进行煤炭质量监督抽查1232批次,合格1171批次,合格率95%。依法查处不符合标准煤炭案件51起,处罚金额61.5万元,全部处罚信息依法予以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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