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电费分次结算”模式在江苏镇江试行
来源:国家电网报
时间:2025-11-14 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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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分次结算让我们能根据企业运营状况分阶段核对用电成本、开具发票,有针对性地调整生产计划。”11月11日,江苏省首家签订电费分次结算协议的企业——江苏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顾慧远来到句
“电费分次结算让我们能根据企业运营状况分阶段核对用电成本、开具发票,有针对性地调整生产计划。”11月11日,江苏省首家签订电费分次结算协议的企业——江苏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顾慧远来到句容市供电公司城区供电营业厅,称赞全新的电费结算模式。
长期以来,江苏省企业客户统一施行“月清月结”电费结算模式,即每月1日,抄表核算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行远程抄表,核算生成客户上月电费账单。客户则需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交清电费。“月度账单滞后让我们难以及时掌握用电波动情况,不利于动态调整生产计划。”顾慧远说。
镇江供电公司协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针对分次结算和按月结算中的差异开展优化改造和多轮测试,涉及算法、账单等6类产品,形成支持客户在签订协议时自主选择非终期结算价格及容(需)量电费计费方式。分次结算试点成功后,打破电费了按月结算限制,企业对用电成本把控更加精准。
镇江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电费电价专职孙慧敏介绍,分次结算模式将每月一次的结算频次调整为月内多次结算,抄表核算工作不再局限于每月1号,可根据需求灵活安排结算时间。每次结算后,企业可通过网上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渠道获取账单并完成交费。系统支持分次开具增值税发票,彻底解决传统模式开票集中、对账烦琐问题。
电费分次结算后,企业客户可依据阶段性电费数据快速判断用电高峰与低谷的用电成本,及时调整生产排班与设备运行方案。供电公司通过多次小额回收电费,显著减少大额欠费情况的发生,提升电费回收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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