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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审议通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4 20:01:2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99

据从山西省人民政府得到的消息,《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已于8月21日审议通过。根据《方案》,今年山西将实行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煤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从63项精简合并为38项,开办煤矿企业原先申领的“六证”将简化为“三证”。 《方案》明确,山西将取消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资源储量核查报告;把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下放至市及扩权强县试点县和转型综改试点县;省级层面还将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保试生产审批;取消煤矿“六证”中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 今年6月18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提出,今后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按审批流程的四个阶段划分,审批事项原有63项,这次改革精简合并25项(14项为非行政许可事项,10项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为核准性备案),改革后保留38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其中8项属前置条件)。 意见稿指出,按照晋发〔2015〕3号文件精神,2020年前,除“关小上大、减量置换”外,全省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煤矿项目,同时停止审批年产500万吨以下的井工改露天开采项目。 山西省委、省政府负责人表示,山西因煤而兴,因煤而困,深化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山西省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政府监管、加强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今年12月底以前,山西省直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涉煤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和完善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此前,山西省已于去年清理涉煤收费、实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使煤炭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山西省政府先后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多种收费,全部撤销并拆除省内运行30多年的各类煤检站点,为煤炭企业减负达170多亿元。 为确保到2017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山西省一共部署了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创新销售服务体制等10个方面32项具体改革任务。目前,今年需要完成的18项改革任务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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