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1.53亿“甩卖”美国子公司?这新能源龙头遭火速问询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6-03-10 06:06:06
热度:

2026年03月10日关于1.53亿“甩卖”美国子公司?这新能源龙头遭火速问询的最新消息:  3月6日,振江股份(603507.SH)发布公告,公司于3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境外孙公司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

  3月6日,振江股份(603507.SH)发布公告,公司于3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境外孙公司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476号)。上交所针对公司拟出售境外孙公司股权事项的交易细节、定价公允性及对方履约能力等核心问题提出多项问询,要求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5个交易日内予以回复并披露。

  此前,该公司于3月5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天津振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振江(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将旗下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出售给Zetwerk Manufacturing Businesses Limited,并已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交易对价定为2215万美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资产“急售”被监管审视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美国振江成立于2022年,是振江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高达1.33亿元人民币。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24年、2025年营收分别达1538万元、336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18万元、-151万元,处于亏损状态。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割方式颇为复杂买方须采用分期付款形式,且付款周期最长延至三年,同时需签订一份业绩对赌协议,约定三年内累计净利润须达1070万美元。

  对于出售原因,振江股份在公告中解释称,受美国当地相关政策影响,核心客户为保障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适用,2026年度的相关订单安排被暂时调整。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收益及现金流的不确定性,决定“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主业” 。

  然而,这一理由并未完全打消监管层的疑虑,上交所在问询函中直击要害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2025年7月美国政策出台前后经营数据的变化,以及此前变更募投项目与如今出售之间的合理性。

  同时,由于交易对方Zetwerk近年来处于大额亏损状态(2023-2024年度分别亏损4.9亿和67.4亿印度卢比),且付款安排长达三年,监管要求公司充分披露对方的履约支付能力及款项回收风险 。

  老牌风光新能源企业

  资料显示,振江股份成立于2004年,总部位于江苏江阴,专注于风电设备、光伏/光热设备零部件及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2017年11月,公司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 。

  在风电领域,振江股份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定子段等;在光伏领域,则涵盖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凭借其过硬的技术实力,该公司入选了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客户群体覆盖国内外诸多知名风电整机和光伏企业

  近年来,振江股份在光伏业务板块的布局明显加速。美国振江正是其拓展海外光伏支架生产版图的重要棋子。然而,地缘政治的变化让这一海外布局陡生变数,最终导致了本次的“割肉”离场。

  业绩承压盈利预警

  业绩方面,2024年,振江股份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46亿元,同比增长2.71%;但归母净利润为1.78亿元,同比微降2.99%。

  从单季度看,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仅为1334.5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76.65%,环比下降67.75%,尽显疲态。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初至报告期末(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9亿元,同比微降1.15%;而归属净利润仅为4352.24万元,同比大幅下滑73.60%。

  公司在财报中解释称,利润骤降主要归因于两大因素一是外汇锁汇、原材料套期保值等非经常性损失大幅增加;二是南通一期项目等新投扩产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未能充分释放,导致固定摊销费用居高不下 。

  事实上,早在2025年7月发布的半年度业绩预告中,公司就已拉响盈利警报。彼时公司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仅为1500万元到2250万元,同比锐减81.78%到87.85% 。这一数据预告了公司2025年全年业绩的黯淡基调。

  出售资产,战略收缩?

  面对业绩下滑和海外政策的不确定性,振江股份此番出售美国资产,此举或成其战略收缩的关键信号。

  振江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但市场更为关注的是,在回笼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如何弥补海外市场的缺口,以及如何应对当前的盈利困境。

  截至发稿,振江股份尚未对问询函作出正式回复。根据监管要求,公司需在5个交易日内就标的公司客户情况、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评估定价依据及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