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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储能重磅新规:给予容量补偿、放电退减输配电费!电网企业需回购!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时间:2026-05-08 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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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7日,辽宁省发改委、辽宁省工信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目标,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GW以上。对纳入省级项目清单且按计划投产、满足电力系统运行需求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容量补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7日,辽宁省发改委、辽宁省工信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目标,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GW以上。对纳入省级项目清单且按计划投产、满足电力系统运行需求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容量补偿等政策支持。提升长时储能的等效容量和安全支撑价值,对其提供的系统容量按贡献予以补偿。优先支持先进储能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建设构网型调峰储能项目,提升系统安全水平。

加快建设以电力系统顶峰贡献为基础的容量补偿机制,补偿费用根据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标准和电站可靠容量等确定。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电时视作用户,缴纳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暂按单一电量制用户执行输配电价;放电电量相应退减输配电费。

鼓励提供辅助服务。支持新型储能电站优化性能,获得有偿无功调节、一次调频、黑启动等服务收益。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时不受中长期合约缺额约束。

对于暂不具备参与电力市场条件的独立新型储能,以及电力现货市场暂停期间,通过调度指令进行调用,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和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应不低于同期同类全国平均值。

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电网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项目业主双方协商同意,项目业主可自主投资建设,电网企业需按国家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项目建设期及并网投产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投资主体或项目股东持股比例。

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和电力负荷中心等关键节点布局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鼓励新能源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涉及绿电直连等新模式的配套储能设备,不可转为独立储能。支持新能源电站、煤电机组与新型储能项目联合运行,提升调节能力。鼓励利用退役电厂、大型电力负荷及其送出线路,规划建设新型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