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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7 12:01:2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87

重庆煤监局21日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 由渝中、渝南、渝东监察分局和黔江办事处牵头对事故多发的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南川区的部分乡镇煤矿(见附件2)和南桐矿业公司、松藻煤电公司的所有煤矿组织开展大检查,市能源集团负责配合对相关国有煤矿的检查;綦江、万盛、南川辖区内其余乡镇煤矿由所在区(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全覆盖大检查。 全市其他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包括辖区内的市属国有煤矿)组织开展全覆盖大检查,市能源集团及所属矿业(煤电)公司配合对市属国有煤矿的检查。 重点针对各类煤矿企业重点部位和领域进行严格检查,包括通风系统是否可靠,瓦斯治理是否到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煤矿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罐区和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13个大项。 此次大检查还将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行为、违规生产建设、违抗执法指令、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将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通过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手段,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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