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窑炉的节能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考核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和燃气的玻璃窑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窑体表面温升temperature rising of kiln surface
玻璃窑炉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
4玻璃窑炉节能监测项目
4.1检查项目
4.1.1窑体应严密,油管网保温完好,并符合GB/T 4272的有关规定。
4.1.2燃烧装置与辅助设施配置合理、齐全。燃油炉的燃油加热温度应能满足良好雾化要求。
4.1.3计量仪器配置齐全、合理,并在检定周期内。
4.1.4排烟系统的烟道、烟道闸门、烟囱等设置应合理,工作正常。
4.2测试项目
4.2.1排烟温度。
4.2.2空气系数。
4.2.3窑体表面温升。
4.2.4排烟气体中可燃物成分:CO、H2、CH4。
5节能监测方法
5.1检测条件与时间
测试时要求设备生产运行正常,热工况相对稳定、要炉内玻璃液温度波动不超过±10℃,监测时间不少于2h。
5.2监测仪器
监测用仪器应完好,其测量范围和分辨力应与被测量项目相适应,其准确度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并在检定周期内。仪器准确度不低于表1规定值的新型仪器,适用于本标准。
7监测结果评价
7.1监测单位应依据监测结果,按照被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要求和二是项目考核指标,对被监测的玻璃窑炉做出检测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监测结果格式见附录A。
7.2玻璃窑炉的全部检测指标合格,方可视为节能监测合格。
7.3对于监测不合格设备,监测单位应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