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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蓄电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19 11:16:00   来源:全球新能源网资讯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6216


蓄电池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1)蓄电池根据型号和规格规定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同型号和规格的蓄电池技术要求也不一样,通常进行检验的技术指标是额定容量或贮备容量,不同倍率放电性能,低温放电性能,充电接受能力,耐过放电能力,荷电保存能力,电解液保存能力,过充耐久能力,安全性能,密封性能,循环寿命等。
(2)蓄电池产品质量检验分交收(批检)试验,(出厂检验)和型式(例行)试验,常用检验标准如下:
①国家标准:GB5006—8,2,3-93;GB7403.1-96,GB7403.2-87;GB7404-87;GB13281-91;GB13337-1,2-91;GB9368-88;GB9369-88;GB7168-96;GB/T11013-96;GB/T15100-94等。
②其它标准:ANSI,DIN,JIS,BS,AS,SBA,SJ/T,ΓΟСТ及IEC标准等。
(3)进出口蓄电池产品按外贸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检验,通常检验项目有以下几个:
包装、数量、规格型号、最大外形尺寸、外观质量、额定容量、起动能力(起动用型)、干荷电性能、气密性、极性等。
(4)我国生产蓄电池实行分等规定,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出口产品必须达到一等品。
主要生产厂及输往国家、地区
我国蓄电池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已达国际水平。天津、沈阳、上海、北京、昆明、洛阳、哈尔滨、安阳等数十家工厂的产品,出口至美国、俄罗斯、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非洲,东南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我国还从日本等国家进口少量的蓄电池。5.包装与储运
出口蓄电池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用木箱包装的还应符合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
(1)蓄电池产品有箱装(木箱、框架结构箱、纸箱等)和筐装两种包装形式,出口商品一般都采用箱装。
(2)包装应符合科学、牢固、美观和经济的要求,适合储存、运输、装卸、保护产品及便于销售的需要。
(3)包装应按规定刷制标志和出口批次号,箱内应按要求附装箱文件。
(4)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环境温度为5-40℃的地方,避免与有害气体接触,不受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两米以外,储存期从制造日算起,通常为1-2年。
(5)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强烈震动和冲击、日晒雨淋,不准重压和倒置、大批量出口时宜采用集装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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