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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国内节能服务发展新蓝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5 21:44:5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4


  随着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开始探索一条新的节能服务发展之路,合同能源管理成为各大节能服务机构的新宠。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已经发展到哪个阶段,是否存在商机?

  通过系统分析认为,在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应坚持理念与技术并重,力促产业链发展完整,努力开拓节能服务发展的新蓝海。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新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标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现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其实质是一种服务机制,这种服务机制在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之间达成。除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达成合作协议外,合同能源管理的顺利执行,还需要能源审计设计机构、施工机构、节能减排产品提供商、担保保险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共同完成。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发展速度快,分布不平衡

  合同能源管理从20世纪90年代起进入中国市场。据统计,2011年我国节能服务行业产值达到1250.26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长49.5%,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达到412.43亿元,同比增长43.4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增长迅速,但总额仅占我国节能服务行业产值的33%,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上市公司在中国的分布情况

   从上图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新型服务业,在我国的分布不平衡,主要出现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的特点是经济比较发达,市场化环境成熟。拥有合同能源管理上市公司超过3家的地区分别是北京(13家)、广东(5家)、江苏(5家)、山东(5家)以及上海(4家),五个地区GDP均位于全国前列,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分布与情况与GDP分布情况有相似之处。

    
 
关键词: 能源 合同 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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