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污染场地
中国污染场地以工业企业搬迁遗留废弃场地为主。据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造纸、石油煤炭、化工医药、化纤橡塑、矿物制品、金属制品、电力等行业。
图1 2014年我国与场地污染相关的重工业企业布局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已经刻不容缓。“土十条”中提到治理目标为: “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内容及方向为:
深入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首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做土壤环境深入调查,“土十条“规定2020年底前掌握其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2013年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但是调查的精确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的风险控制和治理修复的需求,在新一轮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才能为后续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安全利用土地提供合理依据。
建立健全场地修复标准体系
场地修复目标缺乏统一标准,有的根据场地后期开发利用类型参照相关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例如《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有的针对污染场地特点及用地要求,制订特定的修复目标。现在“土十条“中规定,2017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这些可以填补这方面空白,使场地土壤修复过程有据可依,修复效果也有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