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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政府EMC“零投入”撬动路灯节能改造效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20:05:1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83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江门市城管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于2013年1月起由中标企业投入资金对蓬江、江海主城区的路灯进行LED路灯替换改造,利用LED路灯高效、节能的特性,政府以改造后节省的电费,分期返还给企业,以支付路灯改造的成本和利润。目前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改,预计改造后年节省电费666.48万元,年节电率将达72.28%。实现了政府省钱、社会节能、企业盈利“三赢”。

  江门市蓬江、江海两区主次干道原有路灯大多是传统高压钠灯, 其光源寿命短,使用年限约1-2年,能耗高,平均年耗电量高达1009.065万千瓦时,折合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9306.6吨,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市城管局党委通过“创新思路促改造”,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着手,采用政府“零投入”、“零风险”,由投资人投入资金并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通过节约电费返还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原有路灯进行改造。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府不用资金投入更新了市区路灯照明设备,完成广东省绿色示范城市的LED路灯改造任务,所谓“零投入”;二是EMC企业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政府支付给EMC的款项全部来自能源(电费)节约所带来的项目效益,用户“零风险”;三是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后续全部节能效益归政府。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没有财政预算或缺乏足够改造经费的部门。

  目前,蓬江、江海主城区原有12000盏高压钠灯已全部更换成具有环保、节电、光效高、寿命长等优点的LED节能路灯,市区道路照明质量大为提升,照明效果得到了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两区路灯改造后,每年将减少用电量为729.35万千瓦时,也就是意味着每年减少6726.8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效改善区域的环境污染状况,为促进和带动我市节能工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关键词: 路灯 政府 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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