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或偏向地方
环保税税负理想的参照标准就是污染物治理的成本。目前中国对规模以上大企业的排污费征缴率达90%以上,但在一些地方,行政干预影响了排污费收缴率。
“2013年,中国本应征收污染物排放费用总计575亿元,但实际只征收了不到4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在贾康看来,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环境税的开征,可以引发相关的行政、司法、社会管理体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
“环境税的落实需要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密切配合。环境税开征后,环保部门在认定、审核方面担任着重要角色。因此,应对环保部门的机构运行、技术人员配备、设备维护和运行、经费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保障。如果环保部门的人员、机构和基础设施等没有保障,那么征税就可能存在不公平,征收能力也会下降。”苏明表示。
“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不仅会使保护环境的税收调节更加合理、透明和有效,也会对其他领域的相关改革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还可促进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事权财权关系。”贾康建议,未来环境税收入中绝大部分收入应当归地方所有,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环保税的出台,一方面,征收力度的大幅加强,将为国家环保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利好环保政策、标准的执行;另一方面,将促使企业主动追求节能减排,加速环保投资,间接加速上游产业的优胜劣汰,促使僵尸企业的退出。
“对污染排放的收费是政府治理环境和公共财政发展过程中的过渡形式。近15年来,国家推出了多项财政政策,对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新能源利用、环境治理及相关研发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资金加以扶持。以今年的财政投入为例,今年预算内投资重点是生态文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环境保护重点示范和重大工程,中央财政将安排80亿元用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其中,环境治理工程35亿元,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45亿元。”苏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