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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推动电价下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30 17:01: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09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最近表示,目前正在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预计今年8月底完成试点电网企业的成本监审,通过降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进而降低终端电价。

输配电价改革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开展试点两年来,共降低输配电费用80亿元。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表示,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范围是今年价格机制改革的内容之一:

施子海:201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同时今年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也将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卖电”和“买电”的价差获取利润,改革后则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所以对电网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是定价的关键环节。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对今年输配电价改革扩大试点的13个电网企业组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表示,实地审核工作今年8月底前就能完成,结果将作为制定调整输配电价的重要依据:

丁杰:输配电成本监审结果是国家核定电网公司准许收入和调整输配电价格的重要依据。去年通过对五个试点省区电网公司开展成本监审,核减了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大约有164亿,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各个试点省区也不同程度的调整了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同样,今年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后,其结果也将作为国家核定这13个试点电网公司的准许收入,制定调整输配电价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这次输配电价改革核减掉的成本将传导到终端,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发挥作用:

张满英:在这次输配电价改革过程中,要统筹处理好核减电网企业的历史成本,保障未来的投资增长,以及预测电量增长幅度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核定输配电价的水平。现在正在进行12个省级电网和一个区域电网的输配电价交叉成本监审。这方面减掉的不相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费用,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的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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