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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拨付资金达到53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7 22:15:01   来源:新能源资讯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615

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的消息,近日,中央财政下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www.emca.cn)资金17亿元,加上之前预拨的36亿元,2012年拨付资金达53亿元,对既有建筑的节能工作给予重大支持。   北方采暖区是我国建筑节能的重点地区,每年因为供暖供热而消耗大量的能源。我国大量的既有建筑在采暖季节和空调使用期间继续不断地浪费着越来越有限的能源,并且向大气中排放着二氧化碳等废弃物,增加了空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对北方地区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升级供暖供热系统,充分利用地源地热能,是推动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的重大举措。   为推进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2012年,北京地区预计将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近300万户居民将住上“节能暖房”。   推进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经被国务院列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节能工程之一。从2007年至今,中央财政已经累计下拨专项资金180亿元,用于支持北京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1亿平方米,取得了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等多重政策效应,每个采暖季平均每平方米节约煤炭10公斤,室内温度提高3-6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节能暖房”工程。   相关新闻:   温家宝:环保建材助推建筑节能   EPC促进公共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迎发展机遇   科学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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