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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要基本完成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3 09:01:1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5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2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要基本完成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

方案指出,据初步统计,到2015年底,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共有采空区12.8亿立方米,分布于全国28个省(区、市)。采空区易引发透水、坍塌、冒顶片帮等多种形式的灾害,往往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方案要求,通过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治理方式,2016年要全面完成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的调查和治理工程设计等工作,启动“三下”(水体下、建筑物下、铁路下)开采、石膏矿等影响大的非金属矿采空区、大面积连片和总体积超过100万立方米的采空区等重点治理项目。

2017年要全面启动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基本完成“三下”开采、石膏矿等影响大的非金属矿采空区、大面积连片和总体积超过100万立方米的采空区治理任务。

至2018年,要基本摸清我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建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基础档案;要基本完成历史上形成的、危险性大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任务;要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采空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水平,及时处理生产过程形成的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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