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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年5-12月的新能源产业中 5.6GW光伏项目有望获得交易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9 11:16: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84

近日,记者获悉的一份《新疆电网2016年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公告》(下称“公告”)显示,2016年5月至12月调峰替代交易电量指标为50亿千瓦时。

  同时,新能源企业需要向自备电厂补贴0.21元/度至0.23元/度不等。此外,新能源企业申报的交易电量不超过前三年月度平均利用小时数的50%电量(具体分区小时数见附表1)。

  记者统计发现,此次符合交易条件的光伏电站共计233座达5.64GW。公告显示,参与替代交易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满足节能环保要求和并网技术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已转商业运营;现阶段在6月30日前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取消中标电量。配套直流(如天中直流)外送的新能源企业和分散式、分布式新能源企业暂不参与。

  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此次替代只申报年度总电量,交易电量的最小值为10000度,可以按照10000度的整数倍向上增加申报电量,申报电价精确到0.1元/千度。

附表12013-2015年历史平均利用小时数

 
关键词: 光伏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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