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风能发电资讯 > 正文

泰胜风能双反初裁定19.87%税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7 22:10:19   来源:新能源资讯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930
核心提示:美国风塔贸易联盟于2011年12月29日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输美应用级风塔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不过,上述裁决对泰胜风能未来在美国市场的出口订单的承接会有一定不利影响。

 美国风塔贸易联盟于2011年12月29日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输美应用级风塔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不过,上述裁决对泰胜风能未来在美国市场的出口订单的承接会有一定不利影响。但公司下属泰胜加拿大塔架有限公司建设进展顺利,预计于2012年年底建成并试生产,未来通过其向美出口“应用级风塔”不涉及双反问题。因此,公司认为对未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2012年5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上述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步裁定结果,初裁认为中国应用级风塔对美国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损害威胁,认定强制应诉企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初裁税率为26%,重山风力设备有限公司的税率为13.74%,其他中国企业为19.87%。

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调查期,即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内,泰胜风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0。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累计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的销售收入为461万美元,所涉项目均已在初裁结果发布之前执行完毕,此次初裁结果对已执行完毕的项目不存在任何影响。


 
关键词: 泰胜风能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风能区划分标准 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的原理和应用分析
大型风电场及风电机组的控制系统 中国风能资源储量与分布现状浅析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