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是在此前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实践基础之上,正式明确和统一了PPP实施领域,即分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大类。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能源、交通运输、农林水、环境保护、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由投资主管部门主导,主要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行PPP模式,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些领域即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此次会议不单是划清了部门职责分工,更是对PPP实施领域进行了明确界定,赋予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新的内涵。
文章还用了不少笔墨描述,发改委在牵头负责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方面有传统、有优势、有经验。
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种分工并没有解决当前管理交叉的问题。他评论到:基础设施归发改,公共服务归财政,那么,通过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归谁管?基础设施不提供公共服务要它干什么?公共服务不需要基础设施的比例有多少呢?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暨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教授王守清,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提出:一、这绝对不是最好的方法(最好的是有跨部委的有效协调机制),是退而求其次的方法;二、若国务院不进一步明确界定和划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还是没法操作,因为很多基础设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如提供教育和医疗的教学楼和医院大楼),有的基础设施可以跟使用者收费,但很多基础设施也不能跟使用者收费;像产业新城、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类项目,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没法区分,区分了也就没法集成提高效率了。
而根据兴业证券策略分析师王德伦团队的报告,从已经落地的项目的结构上来看,市政工程占据了绝对的比重,105个项目中市政工程类项目有54个,占比51.4%,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个,交通运输8个,水利建设8个。
这也不是发改委和财政部第一次发布关于PPP的类似文件。2014年年底到2015年年初,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同一时期发改委也有一份《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同时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下图来自兴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