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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十大疑问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3 17:06:5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27


   从前年1.0时代提出理念,到去年2.0时代验证效果,再到今年3.0时代的产品服务,蓝色焚烧始终在追求内外兼修、才貌双全、形神合一的路上执着前行。

  1、垃圾焚烧技术的主要特点?

  一是项目用地省。同样的垃圾处理量,垃圾焚烧厂需要的用地面积只是垃圾卫生填埋场的1/20-1/15;

  二是处理速度快。垃圾在卫生填埋场中的分解时间通常需要7到30年,而焚烧处理只要垃圾的熔点低于850℃,2小时左右就能处理完毕;

  三是减容效果好。同等量的垃圾,通过填埋约可减容30%,通过堆肥约可减容60%,而通过焚烧约可减容90%;

  四是污染排放低。据德国权威环境研究机构研测,如采用同样严格的欧盟污染控制标准,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仅为垃圾卫生填埋的1/50左右;

  五是能源利用高。每吨垃圾可焚烧发电300多度,大约每5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发电可满足1个人的日常用电需求。

  通常来说,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的大中城市,应该优先选择垃圾焚烧方式。

  2、垃圾分类是否垃圾焚烧的前提?

  从焚烧技术原理分析,尽管垃圾分类有利于垃圾焚烧,但并不能认为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必要条件。

  实际上,焚烧技术是一种能够适应处理混合垃圾的典型技术,目前世界上大部分采用垃圾焚烧的城市并没有做到也没有必要做到垃圾完全分类。

  但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充分条件,因为垃圾分类能助力焚烧处理做得更好,可起到减量(减少垃圾处理量)、减排(减少污染排放量)、提质(改善燃烧工况)、提效(提高发电效率)等作用。

  对于高标准垃圾焚烧厂来说,不但应该在合理的成本下安全和有效地处理垃圾,而且应该努力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排放,所以它理应同时满足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从这个角度考虑,可以认为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的前提。

  3、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要求?

  一是每条焚烧生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垃圾焚烧系统的设计服务期限不应低于25年。

  二是垃圾池有效容积应按5-7天的额定垃圾焚烧量确定。垃圾池应设置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

  三是应保证垃圾在焚烧炉内得到充分燃烧,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有条件时宜控制在3%以内。

  四是必须设置袋式除尘器,去除焚烧烟气中的粉尘污染物;氯化氢、氟化氢、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酸性污染物应选用干法、半干法、湿法或其组合处理工艺对其进行有效去除。

  五是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包括:控制燃烧室内焚烧烟气的温度、停留时间与气流扰动工况;减少烟气在200℃-500℃温度区的滞留时间;设置活性炭粉等吸附剂喷入装置。

    
 
关键词: 垃圾 烟气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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