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修法!我国加大污染海洋处罚力度 约谈!河南要求50家污染企业整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30 22:05:1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98


科技日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王怡)为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海洋局等16个单位组成专门小组,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问题进行研究。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受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草案作了说明。他指出,针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草案加大对污染海洋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草案增加按日计罚,责令停业、关闭等处罚措施;增加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就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与环境影响评价法作衔接性规定;提高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行为的处罚力度,取消30万元的罚款上限,根据事故等级分别处以事故直接损失20%和30%的罚款。

草案共九条,对新的环境保护法增设的制度,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予以衔接。对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超标的重点海域或者未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海域,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限批;增加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以及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

科技日报讯(记者乔地)8月28日,河南省副省长许甘露对50家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约谈。当天傍晚和次日凌晨,郑州的天空云蒸霞蔚、如诗如画。这当然是一种巧合,但无疑也让当地百姓看到了治污的美好前景!

被公开约谈的50家企业单位中,有河南省隆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22家未经环评审批擅自违法生产的企业,有洛阳市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司等15家违法超标排污屡禁不止的企业,有新乡市白鹭化纤集团等13家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这些企业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在9月10日前落实到位。50家企业单位中,有的已经被依法实行停产整改或依法被实施拆除设施,部分企业还被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当天,这些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当场做了表态承诺,现场递交了整改承诺书。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河南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奋力攻坚,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在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仍存在三个突出问题:未经环评擅自生产,超标排污屡禁不止,整改进展缓慢。这些问题对环境质量改善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秋冬在即,气象条件不利因素增多,整改整治违法违规排放问题拖不得、慢不得、等不得,存在违规违法排污的企业单位,应按规定立即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继续直排、超排、偷排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