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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雷士照明原CEO吴长江挪用资金案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4 17:35:3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28


   9月1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陈严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截止发稿,案件仍在审理当中,预计庭审需要两天完成。

  吴长江是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严是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助理。

  

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案庭审现场。 严初 图

  被指控挪用资金逾9亿元

  据起诉书介绍,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1年11月7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下称雷士中国公司),由香港雷士照明有限公司100%控股(下称香港雷士公司),香港雷士公司则由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世通投资公司)100%控股,世通投资公司又由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雷士控股公司)100%控股。

  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雷士控股公司聘请被告人吴长江为雷士控股公司总裁,同时聘请吴长江担任世通投资公司董事长、香港雷士公司董事长、雷士中国公司董事长。在此期间,吴长江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经过雷士控股公司授权及经过雷士中国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雷士中国公司位于三所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并伙同其前妻吴某(另案处理)安排时任雷士中国公司董事长助理的被告人陈严与孙某(另案处理),携带雷士中国公司公章到上述三家银行办理质押担保贷款相关手续;同时,吴长江通过其本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江特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分别以这些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雷士中国公司保证金作为担保,由孙某伪造购销货物合同,在没有实际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向上述三家银行先后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0162万元。

  被告人陈严在明知雷士中国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是为吴长江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借款的情况下,仍然违反公司公章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吴长江等人为上述五家公司质押担保贷款办理相关手续。雷士中国公司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总额人民币92388万元,所贷款项由被告人吴长江支配使用,用于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雷士大厦”项目建设等。

  后由于被告人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上述三家银行将雷士中国公司的人民币55650.23万元保证金强行划扣,造成雷士中国公司巨额损失。

  涉嫌职务侵占1370万元

  另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长江分别于2014年、2011年期间两次职务侵占金额达1370万元。

    
 
关键词: 公司 重庆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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