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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LNG可建码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7 21:04:4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80


  日前,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江苏滨海LNG接收站项目码头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批文,为项目合法合规、加快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江苏滨海LNG接收站项目含接收站和码头两个部分,因拟建码头海域原属农牧渔海域,不符合工业用海的要求,需修改国家海洋功能区划。按规定,海洋功能区划的修改需由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同意,由国家海洋局批准,并征求中央军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多个部委的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审批,气电集团江苏天然气项目组获得了国务院的同意和国家海洋局的批准。

  江苏滨海LNG接收站项目是气电集团“十三五”期间积极稳妥推进的重点项目,对气电集团挺进苏皖地区,填补地区天然气市场空白具有战略意义。项目海洋功能区划获批,有助于江苏天然气一体化项目顺利推进,对项目提质增效,抢占市场先机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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