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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内13个省市区电改及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7 21:07:5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06


继9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北京市电改综合试点、甘肃和海南的电改试点、福建和黑龙江的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后,湖北、四川等8个省区电改试点方案也在7日下发。业内人士评论认为,其中,电力交易中心组建、鼓励增量配电投资成为多省市电改方案中的关注点。

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安徽、河南、新疆、山东等地的电改试点方案都明确将组建股份制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工作重点,将对现有的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其中,四川省提出将推动与其他电力市场和交易平台的对接融合,积极推进该省电力市场向区域电力市场、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向区域交易中心转变。陕西省提出将加强与华中、西南等电力输入区域省份沟通协作,建立完善省际合作机制,更大程度地参与全国电力交易。

在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面,湖北省提出交易机构将按国家相关部委要求,采取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的组建形式。安徽省将制定安徽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相对独立的股份制交易中心。有评论认为,国网辖区内由国网独资成立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局面在逐渐打破。近日揭牌成立的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就实行了多元化,包括发电、输电、售电等市场主体,并引入第三方机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徽、河南、新疆、山东、北京、黑龙江、福建等地的方案中均提到了国网地方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将视同增量配电业务,并鼓励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多数地方计划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重点功能区率先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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