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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 乌鲁木齐市将完成四大电厂关闭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2 12:01:1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19


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将四大公用电厂和工业企业自备电厂的关闭工作,上述电厂未关停前,冬季将实行减半发电。

9月9日,记者从《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为了推进乌市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关停治理,乌市将研究制定四大公用电厂和工业企业自备电厂关停实施方案,出台电厂关停补偿安置、电价优惠、电力供应和燃气供应等相关政策措施,并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关闭工作。届时,乌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将在确保全市用电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四大公用电厂关停工作,未关停前,冬季全部实行减半发电。

“十三五”期间,乌市还将坚决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自备电厂,对此,乌市将在今年先完成新光建材及盐湖制盐公司自备电厂关停工作,2018年底前,则要完成剩余自备电厂的关停工作。

据了解,为了确保电厂关停后的电力可靠供应。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将制定公用电厂和自备电厂关停电力保障实施方案,加快4条750KV 输变电线路建设进度,把米东、甘泉堡方向的线路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力争在2018年取得重大进展。

目前,乌市五大主力电厂(红雁池、红二电、苇湖梁、乌热电、神东)年耗煤量约为947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77万吨、5.78万吨、1.38万吨,占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的14%、34%、22%。12家企业自备电年耗煤量为427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3.67万吨、2.64万吨、0.98万吨。火电厂及自备电厂已成乌市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为减少乌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提高乌市空气质量,乌市从2013年起启动五大主力电厂的逐步关停工作。同时,在用新建天然气锅炉房替代五大电厂热电联产部分的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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