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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价改革为实体经济“发红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4 08:09:4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41


  近年来,甘肃省把电价改革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稳增长的关键抓手,通过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免收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减免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电价等一系列措施,大幅降低企业用电价格,预计全年电价降成本总金额超过40亿元。

  甘肃省发改委副主任陈波表示,甘肃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商确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有效降低工业用户用电价格。在去年直购电交易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企业参与直接交易范围,并探索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据统计,今年由甘肃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共签订直购电交易电量约237亿千瓦时,平均降低电价每千瓦时0.1072元。

  今年以来,针对电煤价格下降,甘肃省及时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相应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并运用这部分降价空间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从今年1月1日起,甘肃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39分钱;从6月1日起,每千瓦时再降低1分钱。

  为鼓励企业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可利用的热能、压差以及余气,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自今年8月1日起,甘肃对省内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每月免收22元/千伏安的系统备用费。同时,甘肃从今年3月起,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停止收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实现全省农业生产用电城乡同网同价,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0.12元。

  此外,甘肃还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从现行按年调整为按季变更;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记者陈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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