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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敲定三年去产能任务“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1 19:37:2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64


僵尸企业、过剩产能,这些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难点,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方案》,我省将经过3年努力,省属国有特困企业脱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到2018年,压减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240万吨、煤炭产能6254万吨。

钢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

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是重要任务之一。

3年内,我省将落实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具体来说,压减驻马店南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粗钢产能160万吨、南阳市鼎鑫钢铁有限公司粗钢产能80万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炭产能2896万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产能1146万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能1315万吨及地方煤炭企业产能897万吨。

钢铁煤炭行业年内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方案》,将开展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确保2016年底前全部退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

同时,引导退出低效产能。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融资、土地处置、生产许可办理等支持政策,推动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产转型、搬迁改造等途径,主动退出长期亏损、装备闲置的低效产能。

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行动,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钢铁、煤炭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停建停产。

分类处置省属国有特困企业

《方案》指出,我省将分类处置省属国有特困企业。制定实施省属国有特困企业处置方案,推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平稳退出,对仍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企业重组整合,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国有特困企业处置。

同时,我省将建立特困企业退出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停止对企业的各类财政补贴和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探索设立中级人民法院特困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加快破产清算案件的立案、审理。

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化解过剩产能,需要长效机制的保障。

《方案》要求,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有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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