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要完善财政资金整合机制,整合利用财政涉农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其二、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试点建设或进行股权投资;
其三、创新企业参与机制,与村集体或农户建立股份制合作发展关系;
其四、创新信贷融资机制,协调政策性银行提供长期优惠贷款利率;
其五、创新群众股权投资机制,鼓励贫困村、贫困户等采用信贷资金,自筹现金等筹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
附件《关于完善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资金筹措机制的通知》
其一、要完善财政资金整合机制,整合利用财政涉农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其二、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试点建设或进行股权投资;
其三、创新企业参与机制,与村集体或农户建立股份制合作发展关系;
其四、创新信贷融资机制,协调政策性银行提供长期优惠贷款利率;
其五、创新群众股权投资机制,鼓励贫困村、贫困户等采用信贷资金,自筹现金等筹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
附件《关于完善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资金筹措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