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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致环境资源案件激增 环境律师商机初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4 09:39: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67


  还有一个江苏的案件,被告是一家生产植物油的企业,其代理律师表示,该企业排放的废水都是“洗豆子”的水,“很肥”,其实能让下游养殖场的鱼虾长得更快。王灿发则指出,正是因为该企业排放的废水营养物质过高,使得水体发生富营养化,水中氧气含量降低,检测报告也显示水中的溶解氧为零,结果导致鱼虾因为缺氧而死亡。对方律师的辩护意见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因为他是非专业的,所以很容易被抓住漏洞,反倒成了替别人说话了。”王灿发说,“因此,律师的专业性非常重要,如果还是按照一般性的、办理其他案件的经验去做,就很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国外,美国、日本、欧洲都有专门的环境律师事务所,中国目前还很少。只有一个公益性质的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主要代理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案件。

  “整体上讲,能够全面了解环境法律,又能熟练运用各种环境标准,看懂环境监测报告的专业环境律师,全国加起来不超过10个人。”王灿发表示。

  在他看来,这是因为全国630多所法律院系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开设环保法课程,开设了的也只是作为选修课,而由于《环保法》涉及到一些环境技术的“理科”知识,学生又不愿意选。在司法考试中,《环保法》所占的比重也非常少,总共不超过10分,很多人复习时就忽略了。所以,他们虽然通过司法考试,当上了律师,但并不懂《环保法》。

  目前,常见的一些律师培训中,普遍还是以民商、刑事为主,涉及《环保法》的非常少。只有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从2001年开始培训这方面的知识,每年一期,十多年间共培训了800多名律师,现在全国比较有名的环境律师基本都参加过这个培训。

  王灿发表示,环境律师需要了解环境科学知识,比如各种环境标准的关系,是否构成环境污染要以环境质量标准来判断,衡量企业排污是否超标则用污染物排放标准,看检测报告合不合格要用方法标准来衡量,检测仪器准不准则用环境样品标准来衡量,每一种标准都有各自的用途。而对于那些没接触过、不了解这些标准的律师,则会很迷茫。

  从1983年到现在,王灿发从事环境法律研究、实务已经有33年的时间了。在他看来,过去环境案件数量确实比较少,环境律师也挣不到钱,但今后环境律师则大有可为。在国外,环境案件的标的额有的非常高。例如,2010年5月,美国墨西哥湾发生原油泄漏事件,英国石油公司为此支付了创纪录的40亿美元的罚款。

  
 
关键词: 环境 律师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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