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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新能源标杆电价调整意见 下调幅度之大远超外界预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9 17:06:3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2


  太阳能光伏网讯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的靴子落地了,这支靴子比外界预期的还要重、还要大!

  昨天(9月28日),发布了文章《光伏电价下调“靴子”落地?2017年三类资源区光伏电价将降至0.85元》(点击阅读),结果,今天发改委就正式出台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相比此前预期,发改委的调价幅度更大,以光伏上网电价为例,地面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上网电价拟调整为0.55元、0.65元和0.75元,相比现行的电价标准分别降低了0.25元、0.23元和0.23元,新政策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对于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补贴资金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

  对于海上风电,发改委明确将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

  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下调,一方面将有效缓解当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越来越大的缺口问题,但是对于新能源企业则会带来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光伏电站投资者会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

  虽然目前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稿,但根据以往惯例,最后出台的政策基本不会有太大调整,政策导向下的新能源产业将会在“倒逼”中加快发展,尽快向着平价上网的那一天迈进。

 
关键词: 光伏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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