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资源化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目前从各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的效果看并不理想,我国缺乏一个完善的废物产业管理体系,相关法制薄弱,政策漏洞较大,一方面使产业发展没有保障,另一方面,又给种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以可乘之机。工业废物和垃圾的回收渠道不顺畅,没有实现分类包装,这使得不少回收物资加工企业缺乏可靠的废品来源;对垃圾的点源治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形不成规模效益;把垃圾处理简单地理解成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具备经济效益的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脱节,限制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经营。
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措施如下:
1.加大进行对各地区人们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意识的培养教育。
2.在开发分类收集和资源再利用宣传的过程中,要注意向公众宣传新的消费观念和行为,逐步引导消费者接受和使用资源再利用产品。
3.形成“分类收集——再利用——再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链,建立起完整的回收体系,这样,才能够使资源化的各种措施潜移默化的保持下去,最终融入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和工作之中。
4.政府、企业、职能部门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明确的治理目标。
5.本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可以考虑将垃圾的回收处理费用向生产者和消费者转移。
6.可以将垃圾处理费和水、电、天然气及卫生费一起收取,以降低中间费用。
7.靠收取环境税或增加电子产品销售费用,消化电子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费用。
8.建立国家资源再生网络,统筹全国资源再生渠道。
9.企业和科研机构要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废物,有效地提高绿色技术和工艺水平,通过对废物的多层次回收利用,实现废物多级资源化和资源的闭合式良性循环,实现废物的最少排放和无害化。
10.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使用资源放在优先位置。
11.积极倡导和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12.将过去“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转变为现在的“适量生产、合理消费、减量废弃、重复利用、分类回收、再生获益”。
13.在处理电子固体废弃物的问题时,除了要运用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来规范生产者、消费者的行为外,还要使用经济刺激手段,包括征收环境税、经济处罚、补贴、提高价格、抵押金制度等。
14.电子固体废弃物的特点是,集中生产、分散污染,要想把分散在千家万户的电子垃圾回收回来,就必须由政府建立一个社会回收系统。这个系统的建立要从经济上、法律上、行政上多方面参与,采取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方式,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这种模式的参与者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生产厂家、经销商、零售商、环卫部门、物资回收部门、消费者和拾荒者。
15.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立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资源循环型社会。它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16.我国电子固体废弃物困局的破解利器——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切实的“清洁生产运动”。该运动包含五个重要内容:一是清洁生产;二是清洁消费;三是清洁服务;四是清洁环境;五是清洁社会。
17.电子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责任分担:首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其次,生产者责任制要延伸。最后,经销商和消费者要付费。
18.政府要限制进口污染环境的废旧电器及拆散件、破碎件,出台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走私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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