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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4 14:05:2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7


  11月1日,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与辽宁省财政厅共同举办的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沈阳市康平县召开。

  今年,农业部、财政部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10个省(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辽宁省位列其中,获得中央补助资金8000万元。为扎实推进辽宁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了此次会议。

  会议组织参观了隆源生物质公司、圣火集团的秸秆收储和生物质锅炉生产现场。会上,沈阳市浑南区、于洪区、康平县、法库县、阜蒙县、彰武县等6个试点县(区)作了汇报交流发言。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苏仲义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使用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农办专职副主任杨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德生指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秸秆综合利用赋予新的使命;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新的机遇;三是社会关注度持续提高为秸秆综合利用提出新的要求;四是国家加大投入力度为秸秆综合利用注入新的动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事关农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是“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和发展方向,政府重视,社会舆论关注。从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同志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杨德生还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二要明确目标思路。坚持“堵疏结合,以疏利堵,以堵促疏”。坚持农用优先,因地制宜地选择技术路线,确定主导产业,抓好秸秆收储运关键环节。三要强化督导考核。各试点市要建立对各试点县(区)的考评机制,奖优惩劣,实现试点县(区)“有进有退”、资金安排“有增有减”。四要制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价格、财政补贴、税收和金融优惠等试点配套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农户、秸秆收购经纪人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五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

  会议由省农委农村建设处处长冀登义主持。省农委财务处处长张奎男、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高铁滨,沈阳、阜新市农委、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沈阳市浑南区、于洪区、康平县、法库县、阜蒙县、彰武县等6个试点县(区)主管县(区)长、农业(农机)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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