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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省份的地面光伏电站最好别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8 02:05:2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27


  2、云南

  7月15日,华能云南分公司等15家云南企业联合发文,坚决反对云南省物价局之前发布的《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据悉,云南省物价局此前发出征求意见稿称

  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

  这是什么意思呢?

  光伏标杆电价=脱硫煤标杆电价+国家补贴

  0.88元/kWh=0.3358+0.5442

  那“云南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是多少呢?

  2013年12月,云南省物价局下发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38个水电站上网电价统一调整规范为0.27元/kWh,其中中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0.235元/kWh。该电价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预计云南省的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可以下降到0.2元/kWh以内(目前,鲁布革、以礼河、绿水河、六朗洞等厂网分离水电站的价格都在0.18元/kWh以内)。

  把“脱硫煤标杆电价”换成“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这就意味着云南省电网公司承担的0.3358元/kWh这部分,要下降到0.2元/kWh以内。每度电的电价下降0.13元/kWh以上。

  这相当于是降低了“存量电站”的电价!

  然而,15家企业的联名抗议并没有取得效果,该文件还是被执行了!

  因此,云南之前所有项目的财务测算都要推倒重来,收益率将大大降低!

  除此之外,云南省对光伏项目并不是特别欢迎,今年拒绝了普通地面光伏电的指标。之前跟云南项目业主了解他们2015年底并网的电站,由于没能拿到2016年的指标,现在只能拿脱硫煤标杆电价,否则就晒太阳。

  第三类土地陷阱型

  1、北京、上海、天津

  前两天,国土资源部向天津市国土局回复《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文件中强调

  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核定。

  对于寸土寸金的京津沪,去哪里寻找“未利用地”?而且大面积的、能够用来建设光伏项目的“未利用地”!

  光伏项目厂区的用地,基本都是按照未改变土地性质来操作的,但按照国土的文件,应该是“建设用地”!一旦变为建设用地,那项目的土地费用增加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

  有句话叫我可以不追究你,但是保留追究你的权利!

  国土局虽然现在没追究,但不代表以后不追究……

  结语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期长达25年,会面临各种不可以测风险!同时,光伏项目又是个利润不高的行业,只有8%。因此,经不起太多的风云变幻。而另一方面,光伏行业依靠补贴,任何政策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大的变化。每年的“抢装”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如此变化莫测的环境下,投资这个脆弱的行业,大家投资还是要小心谨慎,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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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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