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福建印发成品油价价格补助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5 08:29:3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20


  近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农客暂行办法》《出租暂行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不再与用油量和油价挂钩,并对我省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开展作出具体部署。

  《农客暂行办法》强调补助资金的分配应采用在册车辆核定座位数、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农村客运经营者承担乡镇以下通客车建制村数等指标,省市县三级分别采用上述指标制定分配方案。

  《出租暂行办法》要求补助对象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在册的传统能源清洁能源新能源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补助资金采用车辆在册月数进行分配。

  两个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补助资金由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构成。其中,费改税补助资金不作调整,涨价补助资金逐年递减,递减部分由省级统筹使用;强调省、市、县三级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重点落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申报、受理及审核责任;细化资金发放,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经营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强化对违反规定经营者的处罚效力。(福建省运管局)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