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可再生能源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于2017年1月5日前将2016年度辖区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运行情况报送至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原文如下:
原标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工作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