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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漂流”何时休? 遏制异地倾倒垃圾需政企协同共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7 10:37:4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6


强调协同共治

以往我国对违法异地倾倒垃圾者的处罚较轻,有些甚至只是罚款了事。

王业强认为,“异地倾倒垃圾者主要是钻了异地环境监管不严和执法力度不大的空子。”因此,要积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明确的环境监管主体和执法规范,严重违反者应追究其污染环境的刑事责任。

对此,刘俊海建议,法院对于这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要加大刑事案件审理力度,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形式犯罪行为。所以关口前移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更加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把打击环境犯罪作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一个重责大任,并将其列入自己的工作重点。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王业强认为,除了要大力建设垃圾处理厂之外,还要积极倡导循环经济,重视垃圾的循环利用。制定合理的垃圾收费管理制度,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责任,降低垃圾处理难度。通过政企分开,建立政府和垃圾处理企业双赢的市场机制。

同时,刘俊海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形成监管合力,要关口前移。其次,教育企业要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改革向善同样很重要。企业既要做实业、出产品、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也一定要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必须制止自己对环境的有害行为,不能给环境释放负能量,伤害无辜的民众和企业。

“强调协同共治,一方面是企业的行业协会应当把环境保护方面的自律,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去抓。真正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到人人有责。另一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消费者协会,对于这种环境污染企业的社会监督的力度。必要的话提起公益诉讼。普通的消费者和百姓,也有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及时曝光、揭露一批这种以邻为壑的到外地倾倒垃圾的行为。打造一个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跨地域、跨部门的异地倾倒垃圾的监管合作的天网。”刘俊海补充道。

王业强还建议,“应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规范的垃圾处理流程,平衡地区之间的垃圾处理能力。”

除此之外,刘俊海向记者强调,相关部门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他认为,只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才能够对全国的环境保护负责任,对全国的自然资源还有生态文明建设负责任。真正使执法司法禁得住法律和社会的检验。

  
 
关键词: 垃圾 倾倒 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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