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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地面光伏电站新增奖励项目建设投资竞争配置候选人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30 10:43:4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17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2016年黑龙江省地面光伏电站新增奖励规模项目建设投资主体,通过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评比进行配置,确定以下单位为候选人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隆基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20兆瓦单晶光伏发电项目A区)

2、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隆基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20兆瓦单晶光伏发电项目B区)

3、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绍兴绿筑大庆市大同区(一标段)20MWp项目)

4、绍兴绿筑光伏有限公司(绍兴绿筑大庆市大同区(二标段)20MWp项目)

5、江苏蓝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肇源蓝天黑脸屯A区20MW光伏电站项目)

6、江苏蓝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肇源蓝天黑脸屯B区20MW光伏电站项目)

7、大庆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大庆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50MW光伏地面电站项目(一期20MW))

8、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双榆光伏电站项目)

9、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东海光伏电站项目)

10、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清能绿洲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2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11、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清能绿洲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二期)2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公示起止日期2016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 编100048

联系人朱浩宇

联系电话13611351640

2016年黑龙江省地面光伏电站新增奖励规模项目建设投资主体竞争配置公告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达2016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新增奖励规模20万千瓦(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配置完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评比进行配置,择优选择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一、配置规模和方式

(一)配置规模

本次竞争配置地面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22万千瓦,其中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新增奖励建设规模20万千瓦,2014年、2015年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但未能按期实施予以收回的建设规模2万千瓦。

本次竞争配置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元规模为2万千瓦,企业最多可申报2个独立建设地点的项目单元,建设地点在黑龙江省境内。

(二)建设投资主体确定

本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配置地面光伏电站资源,由专家对投资主体申请报告进行评比,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投资主体,并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关键词: 光伏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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