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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与赛维关于签署共管协议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4 09:33:5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26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共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或“公司”)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赛维 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合称“赛维两公司”,赛维两公司破产清算组合称“管理人”)签署了《破产重整之财产及营业事务共管协议》(以下简称《共管协议》)。

2.上述《共管协议》仅为各方对赛维两公司重整完成之前的实施共同管理的约定,本次重组方案能否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共管协议》签署的背景
  1.易成新能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0 年 5 月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易成新能控股股东,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易成新能实际控制人。
  2.江西赛维 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赛维 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赛维”)于 2015 年 11 月 17日经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3.江西赛维破产清算组、新余赛维破产清算组,经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赛维两公司的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4.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年 9月 30日裁定批准了《江西赛维重整计划》和《新余赛维重整计划》(以下简称“赛维两公司重整计划”),根据裁定,易成新能拟通过向赛维两公司重整计划中确定的破产重整债权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西赛维 100%股权和新余赛维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易成新能需在本次重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后,才能最终执行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5.2016年 7月 25日,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签署了《重整框架协议》。
  6.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16年 12月 22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二、《共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赛维 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赛维 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基于上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自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赛维两公司 100%股权均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止对赛维两公司实施共同管理。

 
关键词: 太阳能 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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