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捍卫每一片绿水蓝天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生态损害将终身追究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多位地方党政“一把手”将关注点着重放到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上,并且有目标、有措施。
河北省省长张庆伟提出,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霾;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强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生产生活绿色化;福建省省长于伟国坦言,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理念已经深入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心中。
浙江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致使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连续两年未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权责一致、终身追究。
山东省也明确指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不得担任原任职务。
陕西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十三五”开局以来,一系列约束性指标的提出,需要更加有效的考核监督,加强执法监管成为关键。在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不乏有关环境执法改革的亮点与新动向。
为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北京增加了环境执法编制,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偷排超排行为。江苏明确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宁夏同样加大了监管力度,要在今年建立各级领导牵头包抓环境突出问题机制,推行政府、企业“双督办、双问责”。
补足生态环境“短板”,推进全面小康,新一年,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为有力,我们期待各地在环境质量改善的道路上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