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节能减排资讯 > 正文

上海市发布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7 15:32:5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23


四、人工分级审核规则

易扬尘单位、各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完成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初审、审核工作。

(一)数据初审规则

易扬尘单位自行或委托运维单位负责数据初审工作,主要对数据标识符自动标注以外的仪器故障(如采样流量异常、加热除湿异常或校零校标异常等情况)及其他情况导致的数据异常进行识别和报告。逾期未完成初审,或未标注无效数据标志符的,平台将自动提交数据至审核环节。

(二)数据审核规则

各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数据审核工作,主要对初审提出的异常数据进行确认,对超标数据进行复核,对在线监测数据逻辑性进行审核。

五、数据审核质量监督规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每月调度各区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数据审核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或使用便携式光散射颗粒物监测仪开展现场快速比对测试等措施予以复核。

  
 
关键词: 在线 扬尘 数据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压力骤增 能源管理体系百科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状况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