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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5GW地面光伏电站有望纳入第七批补助目录 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无须申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15:31:1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42


:昨日,财政部官网终于公开发布通知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众人期盼的补贴终于有眉目了。

根据财政部通知,此次申报项目须2006年及以后备案,并网时间截点为2016年3月底前,光伏扶贫项目并网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12月底。

此前2015年2月底前并网的项目已相继纳入前六批补贴目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5年1~3月,全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4GW,光伏电站4.38GW;2015年全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13GW,光伏电站13.74GW。可以得出,2015年至少9.36GW(缺少2015年3月份详细数据)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还未纳入补贴目录。2016年1~3月,国家能源局统计新增光伏装机7.14GW,光伏电站6.16GW。由此可粗略计算,至少15.52G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有望纳入本次补贴目录。

与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申报不同的是,第七批一是将光伏扶贫项目的并网时间放宽至2016年12月底,二是明确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无须申报,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国家补贴。

2016年10月下旬,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首批光伏扶贫项目,规模达5.16GW,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共计2.18GW,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GW。此部分规模项目,按照财政部要求,只要2016年12月底前并网项目也可纳入此次补贴目录。

至于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财建〔2016〕669号文件《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汇总经营范围内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信息,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定期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但是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即企业投资分布式项目仍须申报第七批补贴目录,只有纳入目录才能获得国家补贴。

需要提醒的是,2016年国家能源局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平台管理工作,已建成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项目核准(备案)、建设、运行信息。信息管理平台中无项目信息的已核准(备案)项目或项目代码等基本信息不全的项目不纳入国家统计口径和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审核管理流程。

目前,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获悉,各省缺报运行信息的项目仍然较多,其中内蒙古最为严重,缺报项目个数达154个。

为顺利拿到补贴,符合第七批补贴申请的项目还须抓紧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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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

 
关键词: 光伏 项目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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