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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认购效果不佳 绿电消费如何激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4 09:35:0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81


3月25日,“绿色电力消费合作组织”在京成立。在距离绿证认购开始试行不足4个月的时间节点上,“我们希望能够为7月1日绿色电力自愿交易制度的落地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鉴衡认证中心副主任谢秉鑫在当日举行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研讨会暨绿色电力消费合作组织筹备会”上向与会者发起倡议。

随着2月3日《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的印发,绿证权属资格申请已经启动,但相关的交易细则尚未出台。认购绿证会获得哪些实质激励?交易平台搭建进展如何?强制交易对象怎样确定?初兴的绿色电力消费合作组织正在将焦点对准这些行业普遍关心的问题。

评价体系草案已在编制

“其实,早在2003年上海就做过自愿认购的尝试,但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当时我国可再生能源体量较小,面临的并不是补贴、成本等问题,而是要启动市场,但相应的激励政策和宣传并没有跟上。”谢秉鑫提出,开展绿电消费的宣传和推广是绿色电力消费合作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我们已经针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走访和意愿征集,既有能源圈里的制造企业和开发商,也有像IBM、百威这样的圈外知名企业,我们希望对绿色电力的宣传和推广是持续的,让行业内外人士都能够加入绿色电力消费团体。”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合理的激励和评价机制一直是行业热议的焦点。“个人购买,能否体现出个人的荣誉感?企业购买,能否展现社会价值?如果买了很多绿证,能不能在申请绿色信贷的过程中享有优先权?在企业形象上能否像能效标识一样在产品上有一个绿电标识?”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任东明说出了绿证购买方的普遍疑问。

谢秉鑫介绍,针对企业购买绿证的切实激励,在国际上确有相对成熟的做法。“在荷兰,如果消费了绿色电力,可以适当减免企业的生态税;在美国的一些州,使用绿电达到一定比例后,能够在贷款上享有优惠政策。”对于相关的认证和标识体系,谢秉鑫也透露,目前,绿色电力消费合作组织的部分发起单位已经联合进行了相关的政策研究,关于绿色电力消费的评价标准和标识已经编制了初步的草案文件,其中包括标识的使用、认证展示平台的建设和信息共享等内容。“希望通过合理的激励和评价,并不只是高能耗的产能去认购绿色电力,而能够像国外一样,让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能源成本在整体产品或服务成本中占比较低的企业积极认购,让这类企业可以用较低的价格实现百分之百的用电量绿色化,这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三种认购形式雏形初成

目前,国家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设置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副处长徐国新介绍,根据此前印发的试行通知,绿证的核发对象是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不包括分布式发电项目),结合财政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前六批目录,“总量已经达到一亿多千瓦,涉及3000多个发电项目。”如何实现存量项目和新增量的项目的融合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特别是一些光伏电站,是否拿到国家年度方案指标,列入了哪一年的指标,对定价有很大影响。很多项目虽然已经建成,但实际上相关的电价却没有明确。”

 
关键词: 光伏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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