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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光伏实际装机容量与备案容量误差不得超过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11:44: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0


: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建新能源场站并网前验收补充说明的通知》,对新能源场站并网前的验收工作做了规范。

光伏电站的容量以政府备案容量为准,且要求容量误差不超过1%。

如果误差超过规定,则需要变更登记备案证明的内容,并协调电网公司各级部门。

另外,文件中提到,光伏电站验收时,必须提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报告》,该报告目前只有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等少数几家机构具备资质,而且费用较高。

如今属于630前并网关键时机,此文件对于并网验收至关重要,务必引起足够重视。

原标题:【山东】实际装机容量与备案容量不符,需变更备案文件

 
关键词: 光伏 并网 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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