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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叫好不叫座” 十年推而不广问题何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16:37:1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89


一位参与过重庆、浙江等地调研的环保部专家则表示:“国家层面虽已出台相关指导文件,但并未制定明确具体的法规制度。已发布交易制度的地区也只是‘各自为政’,污染物指标、指导价格、交易范围等均为自行圈定,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监管。”

他表示,现行排污权交易通常分为一级、二级市场,前者在政府和企业间进行,如排污权初始分配、政府回购等,后者才是企业间的配额买卖。但部分地区交易多由政府主导,通过“拉郎配”促成。“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政府干预交易,都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行为。部分地区行政色彩过浓,从而遏制了二级市场的活力。”

让企业真正成为交易主体

“十三五”环保规划中,提出“建立健全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也曾表示,要在新的排污许可制实施过程中,探索更大区域和范围的排污权交易实践。该如何破局?

北京环境交易所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岳鹏对此认为,交易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在于让排污权反映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引导企业自主选择、治污减排。但同时,也不能过度炒作偏离排污权的基本价值,给企业造成负担,挫伤其交易积极性。

在上述环保部专家看来,只有让企业真正成为交易主体,二级市场才能活跃起来,发挥控制污染和降低社会总减排成本的作用。“排污权交易并非天然形成的市场,而由人为创建。这就离不开从国家到各省市的制度保障、统一监管,政府作用因此不可少。同时,既然作为市场化行为,真正的主体应该是交易企业双方,还需明确政府的职责和边界,把握好参与的‘度’。”

对此,重庆市环保局负责人举例称,当地引入了基准价交易、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大宗交易等多种模式,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同时,妥善处理政府和企业、一级和二级市场之间的关系。市环保局负责监督管理、区县环保局齐抓共管,交易全权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组织实施,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与。

“要营造成熟统一、冷热均匀的市场,就得结束当前碎片化的格局,结束只试点没升级的局面,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引入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同时,培育开放市场,鼓励同类产业间的竞争性交易,实现发展与治污双赢。”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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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易 理念 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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