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生出无限可能
大同光伏“领跑者”阶段性验收已画上句号,那么光伏“领跑者”未来该走一条怎样的路呢?
大同市副市长马安全认为,今后光伏基地建设应从“光伏+”上做文章,让光伏与更多的现代科技手段和现实需求跨界融合,融入更多的发展理念,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郑声安对“光伏+”的发展有诸多憧憬。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可以和任何一个行业结合,潜力无限。其中,光伏+水电、风电、火电,充分利用太阳能和风电在日内和季节间变化分布上的互补性以及水电、火电的调节能力,扩大风电、光伏消纳范围,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有效利用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光伏+电力体制改革在部分高电价地区首先开展探索,能有效降低用户成本,推动电力市场化机制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市场活力。光伏+互联网+大数据,则通过对接我国光伏建设需求和产业建设能力,优化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模式。总之,通过‘光伏+’的发展可以推动绿色能源比重的提升,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持续提高国际竞争力。如果在‘十三五’末,光伏能实现平价上网,‘光伏+’的综合效益还将得到更充分体现。”郑声安说。
郑声安同时强调,光伏+要重点考虑和所加的行业是否融合的问题。如果融合恰当,所加的产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有可能比光伏要大。
2016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精准扶贫项目,拓展“光伏+”综合利用工程,创新分布式光伏应用模式。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人力资源处处长周建文表示,随着我国光伏利用市场的不断扩大,模式的创新,分布式光伏逐渐衍生了各种不同的“光伏+”模式,如“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建筑业”“光伏+金融业”等创新模式,实现创新融合与产业叠加、扩大光伏+产业扶贫综合社会、经济效益。同时随着新电改的不断推进,能源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未来光伏扶贫产业将获得巨大的应用空间及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