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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将对八类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15:30:3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5


6月6日,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从6月10日起,庆阳市将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加强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监管与专项检查,对非标油、走私油进行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加大道路运输环节稽查抽检力度,严厉查处开设黑加油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八类违法违规行为:

——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加油站(点),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并对提供经营场地人员进行处罚。

——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证、押运员资格证的车辆及人员、私自改装油罐车和流动加油车进行违法营运和销售的行为依法取缔。

——查处违规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规划擅自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罚。

——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销售、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以及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犯、乱挂标识等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全面整治,依法查处。

——查处未达标油品销售行为。对销售低于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达标油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依法查处。

——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及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对未经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私自非法储油行为,依法查处。

——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达标情况。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防、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另据了解,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整治行动从6月10开始,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巩固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11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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